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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發行私募現金增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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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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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總經理喻志鵬(電話:2776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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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9條~自願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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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1.事實發生日:97/06/272.公司名稱: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詳見第七項6.因應措施:詳見第七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決議日期:97/06/27 (二)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相關規定對象募集之 (三)私募股數:不超過300,000,000股 (四)每股面額:10元 (五)私募總金額: 待私募價格確定另行公告之。 (六)私募價格: (1) 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將依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之股價。 (2) 本次私募價格之實際發行價格原則上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 私募價格之依據,惟若認購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達20%以上時,將洽獨 立專家表示意見,並公開差異合理性及專家意見,目前暫定私募價格為 每股17.0元(本次董事會開會前1個營業日之收盤價),確定之認購價 格擬授權由董事會訂定之。 (3) 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長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4) 上開價格訂定之依據,均係遵照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 事項之相關規定,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七)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八)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九)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本公司已 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3年 內,除依該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賣出。本次私募股票自交 付日起滿3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台灣證券交易 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補辦 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市交易。 (十)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財務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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